广州市星王电器有限公司
 
 
 
 
 
 
 

一、销售方针:诚实守信、客户至上,为客户提供具有市场强大竞争力的优质产品和服务

二、发展代理商的原则:

1)在中国市场实行小区域代理制,严格执行市场区域及价格保护政策;

2)让代理商实现零风险投入

三、代理商的选择:

1)原则上不选电视购物公司;不选国营企业;

3)不选不以本公司为主营产品的公司;

4)不选以对手产品为主项的公司;

5)不选实力太小的公司;

6)不选信誉低,毫无市场经营理念的公司(无论规模实力有多大)

四、网点及终端要求 :

1)严格按公司统一的VI手册设置终端;

2)省级城市代理商:各设立专柜形象(4—8)家,

3)地级城市代理商:各设立专柜形象(2—6)家;

4)县级城市代理商:各设立专柜形象(1—2)家;

主管经理:1名   业务经理: 3名

注:以上营运职能构架,代理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人员职能分配

五、市场推广目标

卖场分类:

1、专业中型家电超市(县城/地级城市客户)

2、个体专卖店(乡镇客户)

六、场推广要求

代理商在与本公司明确合作关系后,原则上要求三个月内必须在自己代理的

区域内网络的覆盖率达到60%以上,重点卖场专柜设置率达到75%以上。

1)每月组织现场促销活动不少于3次;

2)汇集处现场演示。

七、广告模式

1)终端必须按公司要求设立统一形象店头;

2)其它大型广告项目,由代理商和本公司专员共同研究市场作出报批计划,由本公司总部核准执行。

八、终端形象

1)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统一形象执行,采取统一卖场包装,各商场专柜、各网点终端,须有专业导购员采用标准的导购流程讲解流程业务;制权;

2)POP广告按公司统一要求执行。

3)针对区域串货,我公司将按500元/台进行罚款,补给损失方,从下批货款中扣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