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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销售方针:诚实守信、客户至上,为客户提供具有市场强大竞争力的优质产品和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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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发展代理商的原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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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)在中国市场实行小区域代理制,严格执行市场区域及价格保护政策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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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)让代理商实现零风险投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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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代理商的选择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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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)原则上不选电视购物公司;不选国营企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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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)不选不以本公司为主营产品的公司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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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)不选以对手产品为主项的公司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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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)不选实力太小的公司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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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)不选信誉低,毫无市场经营理念的公司(无论规模实力有多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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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网点及终端要求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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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)严格按公司统一的VI手册设置终端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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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)省级城市代理商:各设立专柜形象(4—8)家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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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)地级城市代理商:各设立专柜形象(2—6)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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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)县级城市代理商:各设立专柜形象(1—2)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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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管经理:1名 业务经理: 3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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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以上营运职能构架,代理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人员职能分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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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市场推广目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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卖场分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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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专业中型家电超市(县城/地级城市客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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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个体专卖店(乡镇客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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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场推广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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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商在与本公司明确合作关系后,原则上要求三个月内必须在自己代理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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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域内网络的覆盖率达到60%以上,重点卖场专柜设置率达到75%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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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)每月组织现场促销活动不少于3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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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)汇集处现场演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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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广告模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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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)终端必须按公司要求设立统一形象店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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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)其它大型广告项目,由代理商和本公司专员共同研究市场作出报批计划,由本公司总部核准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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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终端形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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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)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统一形象执行,采取统一卖场包装,各商场专柜、各网点终端,须有专业导购员采用标准的导购流程讲解流程业务;制权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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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)POP广告按公司统一要求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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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)针对区域串货,我公司将按500元/台进行罚款,补给损失方,从下批货款中扣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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